说明:
1.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中,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明确规定“四个不受理”:涉法涉诉不受理、业务外不受理、越级上访不受理、正在办理的不再受理。
2.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,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。
3.提倡署实名举报,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。
4.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。填写“举报内容”一栏时,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。标有“*”的为必填项目。
5.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,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,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5封信件。